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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homosexuality, seriously.其实一早就想谈这个话题了。从写毕业论文之前开始,直到论文答辩被某彪悍老师问到对同性恋看法的问题,再到前两天做到一份稿子说十年前(precisely)一名13岁的英国小男孩因为发现他妈妈是 lesbian 于是杀了她(或是未遂,不记得了)。
总之,现在看来,这是个很普遍的 topic 了。
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,或许这是个应该跳出道德框架来对待的问题。无论是生理上的,还是情感上的。
生理上的倒错我们无法控制;情感上的爱,我想,很难用性别去简单的界定吧。
只是人们似乎仍然是不够宽容的。
我决不是要在这里为 homo 摇旗呐喊,只是,无论拿出那种理由来反驳 homosexuality,都似乎很薄弱。圣经说 religion is about love and acceptance. 当然,这可能是我断章取义了,至少,基督徒们大多是严厉斥责同性恋行为的。但是他们的 script 里的确有这么一句话;法律,在有的国家甚至已经承认同性恋婚姻,还有一些国家是允许这些 partners 像登记结婚一样登记,在一起,以法定的身份,可以共同领养小孩或者接受捐赠自己生孩子;道德,这不关道德的事,只要不妨碍到无关人员的well being,不扰乱到 straight 的正常生活。
但是似乎这个社会仍然无法接受这样的现象,或许,只是因为它和人们的传统价值观有着严重的冲撞?
不过,弱弱的说一句,我很怀疑“价值观”这三个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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雯菲 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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